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起进行了从个体化作业向团队化作业转型,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的探索和改革。通过一系列的研究和改革,大成目前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不仅规模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而且规范化、专业化、团队化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大成现已建立了先进的管理体制和专业化团队作业模式,奠定了有效控制业务质量的基础,建设了资源共享机制的路径。大成将坚持不懈地积极探索中国律师事务所品牌化、国际化的建设和发展道路。


大成拥有4000余名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员。其中,大多数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多数律师取得了美、英、法、日、韩、俄等国一流法学院校学位,并具有在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的经验;相当数量的律师还具备国际贸易、金融、建筑工程、工商管理、会计、税务等其他专业背景。大成的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员能够以英、法、日、韩、俄、蒙古等语言为客户提供服务。


大成作为一家大型的、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始终贯彻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利益的执业宗旨,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大成的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公司综合类业务、公司收购、兼并与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国企改制与产权交易、银行与金融、外商直接投资与外资并购、境外投资、反垄断与国家安全审查、税务、国际贸易、国际贸易救济与WTO业务、海商海事、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矿业、能源与自然资源、诉讼仲裁、刑事辩护和劳动法等。


大成已建立了覆盖全国、遍布世界重要城市的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大成的境内外机构均可共享大成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内的项目信息、专业知识、业务经验、专业人才、社会关系等资源。大成的总部设在北京,在长春、长沙、常州、成都、重庆、大连、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合肥、呼和浩特、黄石、吉林、济南、昆明、南昌、南京、南宁、南通、宁波、青岛、苏州、上海、深圳、沈阳、天津、太原、武汉、无锡、乌鲁木齐、温州、西宁、厦门、西安、银川、郑州、舟山、珠海等40个境内城市均设有分所。同时,大成在芝加哥、巴黎、香港、洛杉矶、纽约、新加坡、台湾、莫斯科及蒙古等境外均设有当地律师事务所。


大成作为中国区唯一成员,加入了世界最大的、汇集全球顶级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专业性服务公司的独立专业服务组织World Service Group("WSG"世界服务集团)。大成与100多个国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的8万多名专业人士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信息交换渠道和业务合作平台,更有效地满足国内外客户的全球化的法律及商务服务需求。


2015年1月27日,亚洲最大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与全球十大律所之一的Dentons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合并协议,共同打造一个全新的、布局全球的世界领先国际律师事务所。新律所执业律师人数超过6500人,这将是目前全球律师业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


律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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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做了什么
成员一览
  •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教育背景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在读法学硕士专业领域高端婚姻家事业务、涉外及涉港澳台婚姻家事业务、家族财富传承业务部分经典案例(以下案情均已根据保密协议做技术性调整)  1.资产过亿欲结良缘,婚前协议规避风险。高某因持股家族上市企业年仅26岁已资产过亿,其名下还包括境内外不动产、基金、股票、保险等金融类资产、大量现金存款等。现高某与女友感情稳定已到谈婚论嫁阶段,高某更是一掷千金全款购买千万房产作为婚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后经双方协商约定,婚后实行分别财产制,且因高某即将进入家族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故双方均希望委托律师出具专业的婚前财产协议以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风险。团队律师接受高某委托后,与双方进行了多轮沟通,结合双方各自披露的案件事实、财产保护、传承及分配意愿,一方面站在高某立场,在协议的撰写上突破婚前全资购买房产“附条件赠与”的难点;另一方面详尽调查主要财产的种类范围、演变形态以及可能产生的争议情形,在双方均出于资产安全和隐私方面的考虑不愿披露过多财产信息情况下,使得双方的财产权益亦能得到尽可能周延的保护。与此同时,团队律师通过出具风险告知书、法律意见书以及与婚前协议配套的相关文书,更为全面的规避代持等法律风险,从而为高某的财产保障再筑一道堡垒。最终高某与女方顺利签署婚前协议并办理公证。2.婚姻与家庭矛盾相交织,律师巧用调解化繁为简。2018年3月,金某为撮合庞某与其外甥女叶某的婚事,主动提出出借人民币100万元用于庞某资金周转,但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金某亦未表明款项性质、也未约定明确的借款期限和利息,后庞某表达过还款意愿,但金某多次表示“不用还了,都是一家人”。2018年底,庞某与叶某感情出现不和,夫妻二人在协商是否解除婚姻关系期间,金某以借贷纠纷起诉至法院,要求庞某归还借款、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庞某因聘请大成婚姻家事律师团资深律师作为其离婚案件的咨询顾问,故提出欲一并解决婚姻和与叶某家人间的钱款纠纷。接受前述两个案件的委托后,团队律师第一时间梳理两案案情,结合双方目前实际婚姻困境、当初借款用途及用意,从情理法多维度出发,建议庞某以情感调解为主,达到和平分手、两不相欠的目的。在前期调解离婚过程中,团队律师敏锐洞察叶某与庞某的心理,在两案并行诉讼中多次巧妙与金某、婚姻案件调解员、民间借贷纠纷法官沟通,最终达到了两案均调解结案的圆满结果。3.主妇隐忍十年终爆发,律师介入两周速结案。谢某与丈夫王某二人婚后摩擦不断,婚姻矛盾日渐凸显,王某性情暴躁、情绪反复,常将工作压力和负面情绪全盘宣泄给谢某,并动辄恶语相向、施以暴力、频繁向其提出离婚,全然不顾家庭甚至有出轨行为。双方屡屡沟通不畅,情感隔阂日益加深,谢某于2019年6月与王某分居并与其商谈离婚事宜,但王某态度强硬,坚决不同意离婚。谢某遂委托团队律师代理离婚诉讼。谢某诉求有三:一是尽快离婚,二是获得小女儿的直接抚养权,三是原则上平均分割财产,但要求夫妻唯一住房的所有权。结合谢某的诉求,团队律师对离婚事由和双方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梳理,一方面指导谢某与王某沟通协议离婚,在协议的过程中固定包括离婚意向、分居事实、感情破裂等证据,一方面指导谢某应对两方家人对离婚事件的介入,同时做好诉讼准备。在接受委托后三日内,团队律师日夜加班确定诉讼方案、相应文书并迅速立案,其后保持与调解法官的日常沟通、并传达坚定要求离婚的诉求。同时,团队律师从情理和法律多重层面与王某洽谈,在捕捉到王某的态度有所动摇时,迅速与谢某沟通并起草了离婚协议书,并促成二人对离婚协议书条款的商定。本案在谢某委托本团队律师后的两周内,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登记。4.代理新三板创始人配偶,出奇制胜、博弈成功。于某夫妇白手起家,二人同心同力创业,后公司顺利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然随着事业的节节攀升,李某日渐夜郎自大,长期夜不归宿并与多名女性保持暧昧关系。于某苦苦守望未果后方才醒悟二人婚姻已到尽头,遂找到团队律师寻求帮助。由于李某在公司挂牌后将于某完全隔离于公司事务之外,使得于某对公司财务现状及李某名下财产情况均一无所知,在此不利局面下,团队律师有条不紊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公司旗下数十家分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密切关注新闻动态,得知某知名地产大鳄正与李某洽谈收购公司股份。团队律师掌握此消息后进行周密部署,变被动为主动,迅速立案,并同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冻结李某名下所有股份及其他财产,致使公司股份收购谈判备受重创,成功对李某产生制衡。为避免公司经营管理因离婚诉讼再次产生剧烈动荡,李某被迫紧急向团队律师主动表达调解意愿,经过多轮紧张谈判、交涉并对调解方案改动数十次后,李某承认过错并同意将公司股份作价,以现金方式对于某进行补偿,最终达到将近七成夫妻共同财产归于某所有的圆满结果,此乃团队律师以小博大、出奇制胜的典型案例。  5.保住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防止经营被干涉。贾某婚后与朋友设立某物流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近年来受国家政策及经济现状影响,公司业绩不断下滑,又遇赵某提起离婚诉讼雪上加霜,其他股东纷纷动退股念头。在收到法院传票后,贾某找到团队律师,表达希望尽力保住股权以维持公司稳定。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一方面将公司现状、有限公司人合性特征、贾某为公司创始团队核心成员、赵某毫无公司治理经验等观点整合成文书递交给法院,另一方面协助贾某积极与其他股东充分沟通,陈述利弊及结果预测,打消了其余股东退股念头,同时促使部分股东达成不愿赵某进入公司、同意在同等情况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为更好解决争议,团队律师就庭审情况多次与法官、对方律师进行沟通,并提供多个复杂解决方案供赵某选择,财产分割做适当退让的同时从技术上防范赵某干涉公司,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顺利调解,团队律师成功为贾某保住名下全部股权不被分割,并由贾某向赵某支付股权补偿款。  6.诉争配偶赠与小三千万财产,全获支持。金某配偶梁某秘密与公司下属叶某维持婚外情关系长达五年,除为其转账数百万购置房产外还承担其日常开支,累积将近千万。金某在得知此事后立即委托团队律师,表示自己愿意继续维持婚姻,但希望追回梁某向叶某转移的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分析案情,确定案由为赠与合同纠纷,最终整合梁先生与第三者婚外情及双方转账流水等证据形成全案诉讼文书,并在立案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叶某先答辩声称自己亦是受害者,遭梁某欺骗而与之恋爱,不知其已有合法妻子,后又当庭狡辩其接受梁某的部分转账系与公司业务相关报销款,另一部分转账系劳务费,否认双方存在赠与合同关系,但均被团队律师有条不紊逐一击破,法庭最终采纳团队律师全部观点,认定梁某与叶某存在赠与合同关系且该赠与合同无效,并判令叶某向金某返还将近千万的受赠款项。  7.涉外案件法律适用存争议,层层说理获全胜。梁某夫妇均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双方分居深港两地十余年,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其中梁某常居于香港,其名下不动产均位于香港,而孙某常居于深圳,其名下不动产均位于深圳。2016年,梁某向香港法院递交离婚呈请,并欺骗孙某称双方各自名下资产按照香港婚姻法规定均归各自所有,孙某信以为真,却不料梁某在取得绝对离婚判令一年后,以离婚时未分割孙某名下位于内地的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在深圳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查明梁某早于离婚呈请书递交之前便悉数将其名下位于香港的财产转移,其次对本案案情及对方诉状进行深入研究,将本案突破口设置为法律适用,层层梳理本案争议焦点的定性、冲突规范的确认及准据法的援引,同时参考大量有利裁判案例,结合梁某在提起离婚呈请前转移财产并欺骗孙某的现实情况,促使法院在实践判例尚存争议情况下,最终采纳了团队律师关于“适用香港地区法律而非中国内地法律”的代理意见,依据香港地区“分别财产制”的相关规定,驳回梁某诉请并将案涉财产判归孙某一人所有。  8.我方管辖权异议观点被采纳,对方起诉被驳回。谢某夫妇均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在深登记结婚。陈某向香港法院递交离婚呈请书,却不料谢某在深圳提起离婚诉讼,陈某遂委托团队律师作为其内地离婚案件的代理人。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分析并整合两地诉讼基本情况,分析得出:本案若由内地法院继续审理,则法院很大可能依据婚姻法之相关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婚后取得财产进行定性并分割,故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应当尽量避免由内地法院审理该离婚纠纷案。经过与香港律师多次邮件、电话沟通及材料文书交换,两地律师逐步确认并统一办案思路,将本案突破口设置在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在中港两地律师相互配合、共同努力的推动下,深圳某区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相继采纳了团队律师的代理观点,做出了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  9.出具专家法律意见书,被香港法院采纳。汪某夫妇均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汪某在香港提出离婚呈请欲结束双方婚姻关系,而其妻罗某认为本案在内地起诉对其更有利,故立即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答辩书,试图阻却香港地区法院继续管辖本案。面对在港已支付高昂律师费、做足诉讼准备的情况,汪某及其香港律师找到团队律师并委托,希望团队律师根据本案现实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说明本案在内地法院无管辖权、由香港法院管辖更适宜。团队律师在本案现有材料基础上,择出对汪某最有利法律规定,通过分析管辖权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剖析相关涉港离婚案件批复的适用条件、结合香港区域法院先于内地法院受理并聆讯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案应当由香港法院管辖的种种特征,多维度探讨,形成总计厚达50页的专家法律意见书,并由香港律师递交至法院,最终对香港区域法院决定继续管辖本案产生了重大的积极影响。  10.刑婚律师联手防控刑事风险、调解诉讼并行。张某因与孟某感情不合而搬出住家,在分居期间与另一女子交往,为重建家庭考虑,向孟某提出离婚,孟某声称早已知情张某出轨,以此要求张某净身出户作为补偿,张某坚持按照法律规定分割财产,双方不欢而散,张某无奈委托团队律师提起离婚诉讼。团队律师敏锐察觉暗含的刑事法律风险,为客户利益最大化便与团队资深刑事律师强强联手组成办案团队,开展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调解与诉讼双线并进的筹备及谋划工作。调解初期,孟某抗拒心态较为强烈,团队律师于情、理、法多维度进行数次沟通,表达愿意在合理范围对孟某进行补偿,并阐明若双方最终走向诉讼,财产分割的结果未必能如其所愿,很可能导致两败俱伤。在经过前后数十次的沟通后,孟某态度逐渐软化并最终与我方达成和解,让张某损失较少的情况下免于被追诉重婚罪,并顺利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11.及时申请人身保护令,争得八成夫妻共同财产。王某系某著名地产公司经理,对刘某家暴摧残长达十五年而致其罹患抑郁症与子宫肌瘤,婚生女也因长期目睹王某家暴而身心受损,刘某因此痛下决心向王某提出离婚,不料王某却大发雷霆并再次对刘某拳打脚踢,刘某痛定思痛后果断委托团队律师提起离婚诉讼。团队律师指导刘某按兵不动,暗地收集、筛选、整理有关王某家暴的报警回执、伤情鉴定、录音录像、伤情照片等证据,及其开办虚假身份证并隐瞒、转移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前期工作准备妥当后,团队律师迅速立案同时申请人身保护令,听证庭上驳斥王某“引诱家暴说”,成功说服法庭发出人身保护令以保障刘某安全。在其后召开的庭审中,团队律师又针对王某“假身份证”及其名下财产,采用突袭策略,当庭提供王某利用“假身份证”开户的户主名称、身份证号、银行流水等线索,要求王某对其与“假身份”账户之间大额流水来往作出合理说明,王某在压力下立刻与其律师私下紧急商讨,并在庭后向团队律师表达调解意愿,同意我方调解方案,最终刘某分得八成夫妻共同财产,并争取到婚生女直接抚养权。  12.委托之日起7日内结案,模式化协议个性化调整。杜某曾为军人,部队转业后任某知名国企部门经理,蔡某无意得知杜某常年在外嫖娼成瘾,蔡某见杜某屡劝不改后万念俱灰,委托团队律师寻求帮助。团队律师精准取证,在保障蔡某与孩子利益最大化基础上做出离婚调解方案,同时在团队内部模式化离婚协议基础上根据蔡某要求及本案案情进行多处个性化调整,谈判过程中摆事实讲法律,情理法理多维度沟通,杜某最终同意净身出户,签署离婚协议并办妥离婚登记。此案从蔡某委托到结案仅用时7天。  13.针对不同资产类型提供个性化方案。付某为潮州成功商人,家境殷实,因与配偶离婚纠纷案中牵涉出非婚生子,付某意识到其名下多家公司股权及房产急需事先规划以进行风险规避,遂找到团队律师进行咨询,以期律师提供身故后资产合理配置的法律意见。接受委托后,团队律师针对商业投资,对付某名下及关联数十家公司进行充分尽调,在保障企业治理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就各公司股权或股份的分配方式及分配对象、公司经营权及控制权的移转、公司负债的处理、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方案、新三板公司披露规则及退市办法等对继承人的影响等,均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及对应方案;针对房产、保险等固定资产,咨询当地国土局、税务部门、公证机构,在照顾子女、配偶的基础上,形成包括分配建议、所需费用、继承实操的全套方案,同时还提示付某时刻关注资产状况、人身关系、资产价值等异动,定期对其继承安排方案进行更新。  14.专业高效配合客户,妥善处理财富传承身后事。庞某为江浙某国企董事长,其名下资产类型多样复杂、遍布全国各地。庞某于2017年年底因全身酸痛而入院检查,不料被诊断出患有国内罕见的血液型癌症,虽庞某一直积极配合治疗,但其病情仍迅速恶化且无法通过药物、化疗等手段得到有效控制,短短两个月时间便卧病在床、无法自理。庞某意识到自己时日无多,遂电话联系团队律师,表达希望律师尽快协助处理遗嘱起草等相关事宜。在初步了解庞某名下所有财产及分配意愿后,团队律师考虑到客户已无行动能力且时间紧迫的实际情况,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就所涉公司股权、房产、理财、保险、现金等财产分门别类进行调查与处理,在充分尊重庞某及其配偶、子女的意愿基础上,结合实践经验提供合理、科学的传承建议,就继承人继承财产之实操进行指导,同时合理规避日后可能发生的继承纠纷。经过各方三日数十小时的有效沟通,庞某在团队律师协助下完成自书遗嘱及对应的公证程序。本案自客户委托至结案仅历时5天,是团队律师通力合作、客户至上的典型案例,遗憾的是,庞某仅在结案两日后便与世长辞。  15.配偶身故未留遗嘱,两岸律师化繁为简解纠纷。张某夫妇均为台湾居民,丈夫刘某不幸因意外身故,不但未曾订立任何遗嘱对名下资产进行事先安排,且其曾有两段婚姻并育有三个婚生子/女。数量可观的资产、复杂的家庭结构致使多名法定继承人之间争执不断、无法和平协商继承事宜。更为棘手的是,部分法定继承人已在台湾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期争夺遗产。鉴于刘某财产分布两岸各地,张某找到团队律师咨询大陆法定继承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互助情况。团队律师一方面梳理案情及客户诉请并整理刘某名下资产清单,一方面研究大陆就案涉遗产处理的立法、司法实践及对于台湾生效判决的执行和认可,就此制定出“和解为主,诉讼为辅”的处理方案,并与客户另行委托的台湾律师展开深入合作,与各法定继承人进行谈判,同时着手准备内地诉讼方案全盘把控。在两岸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历经一年半,各法定继承人终于达成和解并签署相关确认协议。
  • 京师执业律师教育背景香港中文大学法学硕士专业领域高端婚姻家事业务、涉外及涉港澳台婚姻家事业务       一、婚姻家事案例       1.张某与王某离婚纠纷案。本案双方当事人多年感情不合,期间原告张某与另一女性交往,原告多次向被告王某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然被告均无理拒绝,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后,被告为胁迫原告放弃分割全部财产,向当地公安控告原告涉嫌重婚罪,故原告委托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希望妥善解决纠纷。接受委托后,团队领导马成律师布置刑事、婚姻律师强强联合、分工合作,同步启动民刑诉讼方案,一方面细致梳理离婚案件中感情、财产证据材料,为当事人争取应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与对方的调解工作。经过多次谈判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让原告在仅放弃少部分财产的情况下免于被追诉重婚罪。       2.杜某与蔡某协议离婚案。杜某曾为军人,部队转业后任某知名国企部门经理,团聚后蔡某更加珍惜二人婚姻生活,并于2015年为家庭添丁。婚生子1岁2个月时,蔡某无意得知杜某常年在外嫖娼成瘾,虽悲痛万分但顾念孩子尚小,蔡某决定再给杜某一次机会。孰知杜某变本加厉故态复萌,蔡某万念俱灰,找到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寻求帮助。团队律师通过精准取证,在保障蔡某与孩子利益最大化基础上做出离婚调解方案,谈判过程中摆事实讲法律,情理法理多维度沟通,杜某最终同意净身出户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此案从蔡某委托到结案仅用时7天,蔡某对结果十分满意。       3.余某离婚股权分割纠纷案,团队成员迅速采取立案保全措施,查封冻结被告外地数张银行卡账户及名下部分股权,为调解制造契机,经多轮紧张谈判成功帮助余某取得应得财产份额。       4.简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二审案,成功为简某夺回抚养权。       5.某知名手机品牌新加坡总代理杨某离婚纠纷案,一方面积极沟通和解、另一方面固定证据诉至法院,法院依据我方提交的证据,认定赵某存在婚外情、恶意转移财产等情节,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一审判予离婚。        6.李某诉王某离婚纠纷案,在立案时迅速保全对方当事人财产,同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保障自身安全,帮助当事人揭露了王某长期家暴的残酷事实,成功帮助李某获得8成夫妻共同财产及抚养权。        7.叶先生继承遗嘱纠纷案,多次协调各利益方谈判,最后各继承人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对办案结果十分满意。        8.牛先生离婚纠纷案;本案涉及原被告婚前同居财产分割和大额彩礼的返还,金额达上千万元,且对方及亲属还存在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团队积极搜集证据、比对材料,利用掌握的材料同时推进诉讼与和解,最终对方达成和解。       二、民商事纠纷案例       1.办理香港光某公司、澳洲互某科技公司与深圳市某电子科技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约1000万),广东省高院二审改判胜诉结案。       2.办理恒大地产(深圳)有限公司房屋安置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标的约2000万),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结案。        3.办理恒大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与曹某、吴某股权转让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双方和解结案,为当事人减少了约7000万损失。       4.办理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某项目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大部分案件和解结案。       5.办理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与云浮某电力公司合同纠纷案(标的约40亿),胜诉结案。       6.办理杨某、马某与吉某、王某共有物分割案(标的约1亿),再审二审改判胜诉结案。
  • 大成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大成管委会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负责人大成争议解决部中国区副主任深圳市福田区政协委员深圳市地税局特邀监察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教育背景南京大学 法律硕士武汉大学 法学博士专业领域民商事诉讼、仲裁及非诉业务主要工作经历1988年-1991年     江苏徐州大屯煤电公司1994年-2001年     安徽金色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谢朝华律师事务所2001年-2012年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2012年3月至今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相关经验  执业25年来,在全国各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承办了众多重大、复杂、疑难的民商事典型案件,擅长高端商事争议解决的提炼分析、风险防范和法律方案,以及商事交易模式的法律规制与风险防范。在《民商法论丛》、《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知识产权判解研究》等国内顶级法学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及案例评论多篇,被原全国律协副会长张斌生先生誉为“青年律师界中的佼佼者”。在参加全国性各类民商法研讨活动期间,曾受到江平、王家福、王利明、梁慧星等法学大家的高度评价。部分经典案例(以下案情均已根据保密协议做技术性调整)   1. 香港居民郑某与内地巨富蔡某离婚财产分割案,经过周密方案设计,在银行、税务和海关等方面,给对方施以巨大压力,最终以庭外和解方式,成功为客户争得广东惠州白鹭湖高尔夫球场所有权。  2.瑞士纽科货物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珲春市支行拒付信用证项下货款纠纷上诉案,此案与北京谢朝华律师合办,作为典型案例刊登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年第2期。2014年度,此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建国65年来最具影响力的经典民商案例。  3.中国首例投保车辆定值保险赔偿案,《法制日报》曾头版报道,引致国内保险业机动车投保条款的修订。该胜诉案例当选《南方周末》1999年全国十大消费者维权纠纷案,并入选全国商事诉讼案例集(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和保险法教科书。  4.浙江椒江大桥航道通行权纠纷案,作为国内首例因跨江大桥限高阻断航道通行的案件,此案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在国内航运界影响巨大,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权威刊物《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  5.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建设工程抵押权纠纷案,案经上海高院请示最高法院,直接促成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司法解释的出台。  6.万科公司与业主销售合同欺诈案,此案系万科公司全国首例被集体诉讼侵权案,曾广为报道,最终有效化解了万科公司的危机。  7.深圳市兴华苑业主与武警广东边防总队军产房合同纠纷案,创下全国首例军产房部队败诉案,《法制日报》、《南方都市报》曾多次报道。本人就军产房问题致函中央军委和武警总部,曾引发广东边防总队的强烈震动。  8.深圳市香蜜湖“水榭花都”项目股权转让纠纷,此案涉及深圳最豪宅片区,代理被告应诉,最终调解结案,反获原告巨额赔偿,案结后被原告聘为法律顾问,并为其在四川高院处理类似案件。  9.香港中望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爱地集团信用证议付纠纷案,此案历时八年,历经一、二审和发回重审,在广东高院终审胜诉。  10.深圳市布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此案耗时六年,历经深圳中院、广东高院和最高法院,经最高法院再审后最终胜诉。案例评析已收入《公司法优秀案例选》(法律出版社待出)。  11.江苏天能集团公司与地方煤矿资产无偿划拨纠纷案,此案经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抗诉,终审撤销了江苏高院的二审判决。  12.香港居民张某诉日本丰田汽车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此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迫使日方支付巨额补偿费用,最终成功和解结案,开中国公民向国外汽车巨头成功索赔之先河。  13. 歌星毛阿敏偷税案,此案与北京谢朝华律师合办,制定了以罚代刑的思路,成功抗辩国家税务总局,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利益。  14.北京市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此案曾导致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落马、中川国际董事长丛钢判处无期徒刑,代理北京方在广东高院胜诉。  15.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桂贤名誉侵权纠纷案,此案因涉及前中央政治局委员个人之间的名誉纠纷,史无前例,高度敏感。鉴于案情极端复杂,本人代理吴桂贤女士致函胡锦涛主席。经胡主席批示,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协调下,此案最终协商解决。  16.佛山采乐公司与美国强生公司“采乐”简繁体注册商标纠纷案,此案历经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北京一中院、北京高院审理,在最高法院再审胜诉,入选2009年度全国知识产权十大典型判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年第5期),并收入《中国知识产权年度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广东律师知识产权优秀案例选》、《广东律师优秀行政案例选》等书。案例评析发表于权威刊物《知识产权判解研究》,获广东省律协全省律师优秀案例奖。  17.香港荣华公司与顺德荣华公司“荣华月饼”知名商标特有名称纠纷案,此案在东莞中院、广东高院均败诉,经最高法院再审后于2012年8月26日裁决,撤销广东高院关于香港荣华公司“荣华月饼”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认定,在知识产权法学界引发广泛关注。  18.深圳市普华凯达投资公司不服内蒙古高院行政非诉执行裁定申诉案,经最高法院终审裁定胜诉,撤销内蒙古高院执行裁定,并作为典型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执行工作指导》。  19.华润集团旗下公司债权转让纠纷案,此案标的额极高,影响巨大。  20.金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等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鉴于该案的普遍指导意义,已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权威刊物《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  21.彭某诉深圳市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及第三人陆某行政不作为案。2015年度,此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的“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全国十大案例”,被各中央媒体广泛报道。  22.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作为全国罕见的保理纠纷案,此案争议极大,在南昌中院、江西高院均告败诉。经最高法院提审,于2017年6月28日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反败为胜。代表性学术专著与论文  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思维实证研究─以四元结构为中心1985-2014》,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年出版  2.《法官如何裁判─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要旨与思维》,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出版  3.《商业秘密案件中保密措施合理性的判断标准》,获华东六省一市律师业务论文一等奖  4.《法定优先受偿权的落空:潜在法律背景和现实违规操作》,收入2004年中国民商法年会论文集,被学术界广泛引用  5.《车库、会所归谁所有: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分别刊于2005年8月18日《解放日报》,《住宅与房地产》杂志2005年第8期  6.《驰名商标过度保护的法律问题探讨:兼评国家工商总局对于“迪奥”注册商标侵权案的裁定》,刊于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理论探索》2009年第2期  7.《中美公司简繁体“采乐”注册商标纠纷案法理述评》,该案入选2009年度全国知识产权十大典型判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年第5期),并收入《中国知识产权年度报告》。该文获广东省律师协会全省优秀案例二等奖,刊于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判解研究》2009年第二卷第一期,并收入《知识产权案例评述与诉讼技巧》(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行政法律师实务》(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等专业书籍
  • 大成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大成深圳分所争议解决部主任教育背景法律硕士专业领域高端婚姻家事业务、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业务部分经典案例(以下案情均已根据保密协议做技术性调整)       一、婚姻家事案例:  1.代理新三板创始人配偶,出奇制胜、博弈成功。于某夫妇白手起家,二人同心同力创业,后公司顺利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然随着事业的节节攀升,李某日渐夜郎自大,长期夜不归宿并与多名女性保持暧昧关系。于某苦苦守望未果后方才醒悟二人婚姻已到尽头,遂找到团队律师寻求帮助。由于李某在公司挂牌后将于某完全隔离于公司事务之外,使得于某对公司财务现状及李某名下财产情况均一无所知,在此不利局面下,团队律师有条不紊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公司旗下数十家分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密切关注新闻动态,得知某知名地产大鳄正与李某洽谈收购公司股份。团队律师掌握此消息后进行周密部署,变被动为主动,迅速立案,并同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冻结李某名下所有股份及其他财产,致使公司股份收购谈判备受重创,成功对李某产生制衡。为避免公司经营管理因离婚诉讼再次产生剧烈动荡,李某被迫紧急向团队律师主动表达调解意愿,经过多轮紧张谈判、交涉并对调解方案改动数十次后,李某承认过错并同意将公司股份作价,以现金方式对于某进行补偿,最终达到将近七成夫妻共同财产归于某所有的圆满结果,此乃团队律师以小博大、出奇制胜的典型案例。  2.诉争配偶赠与小三千万财产,全获支持。金某配偶梁某秘密与公司下属叶某维持婚外情关系长达五年,除为其转账数百万购置房产外还承担其日常开支,累积将近千万。金某在得知此事后立即委托团队律师,表示自己愿意继续维持婚姻,但希望追回梁某向叶某转移的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分析案情,确定案由为赠与合同纠纷,最终整合梁先生与第三者婚外情及双方转账流水等证据形成全案诉讼文书,并在立案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叶某先答辩声称自己亦是受害者,遭梁某欺骗而与之恋爱,不知其已有合法妻子,后又当庭狡辩其接受梁某的部分转账系与公司业务相关报销款,另一部分转账系劳务费,否认双方存在赠与合同关系,但均被团队律师有条不紊逐一击破,法庭最终采纳团队律师全部观点,认定梁某与叶某存在赠与合同关系且该赠与合同无效,并判令叶某向金某返还将近千万的受赠款项。  3.针对不同资产类型提供个性化方案。付某为潮州成功商人,家境殷实,因与配偶离婚纠纷案中牵涉出非婚生子,付某意识到其名下多家公司股权及房产急需事先规划以进行风险规避,遂找到团队律师进行咨询,以期律师提供身故后资产合理配置的法律意见。接受委托后,团队律师针对商业投资,对付某名下及关联数十家公司进行充分尽调,在保障企业治理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就各公司股权或股份的分配方式及分配对象、公司经营权及控制权的移转、公司负债的处理、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方案、新三板公司披露规则及退市办法等对继承人的影响等,均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及对应方案;针对房产、保险等固定资产,咨询当地国土局、税务部门、公证机构,在照顾子女、配偶的基础上,形成包括分配建议、所需费用、继承实操的全套方案,同时还提示付某时刻关注资产状况、人身关系、资产价值等异动,定期对其继承安排方案进行更新。  二、民商事纠纷案例:  1.承办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恒大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与曹某、吴某股权转让纠纷案,从根源上分析原审判决认定法律关系错误,揭破对方借股权转让之名行变卖公司资产之实,最终借助对方存在职务侵占之刑事风险作为谈判筹码,促成对方在原审全面胜诉的情况下与我方和解,为当事人减少近7000万元损失。      2.承办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三亚嘉源置业有限公司、保亭金茂投资有限公司、保亭金茂投资有限公司山语泉分公司与海南森佳信房地产销售策划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再审案,结合原审判决存在举证责任分配不当、事实认定不清的相关事实,重新梳理当事人提交的十一卷证据申请再审,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      3.承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香港某知名科技公司、澳洲某知名科技公司与深圳市某电子科技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全面梳理逾2000封英文邮件,根据不同违约行为的分类证据呈现,最终在一审完全败诉的情况下,还原事实真相,获得全面胜诉。      4.承办恒大地产(深圳)有限公司房屋安置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在我方存在违约行为的情况下,通过梳理材料发现对方存在违约在先的情况,迫使对方与我方达成和解并撤诉,迅速解除财产的冻结和查封。      5.承办深圳某建设集团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系列案,该案背景十分复杂,牵连主体较多,系列案件中环环相扣,卷宗材料逾几千页,马成律师介入本案后,利用刑事、民事的角度双管齐下,最终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6.承办广西某知名投资公司与苏某、戴某增资纠纷案,因苏某未完成约定的业绩标准,在对赌条件已触发的情形下,广西某知名投资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苏某及其配偶戴某承担回购义务。在案件基本面不佳的情况下,通过分析戴某与案涉合同无关、投资款用于公司经营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最终法院免除了戴某的清偿责任。      7.承办王某与杨某、陈某、李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因各方经济往来繁多且多次更替借条,通过债权产生与还款的时间、交易对象等进行综合分析,剥离出与本案无关的经济往来,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历经五年对债务人进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拘留等法律途径,实现了全部本息债权。      8.承办杨某、赵某与刘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赵某拟通过离婚协议认定其与刘某已完成房产的分割,虽案涉执行标的登记在刘某名下,但案涉执行标的实为其所占有、使用、收益提出执行异议。通过我方不断的施压与博弈,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为杨某快速执行另外房产提供契机和便利,加速债权的实现。      9.承办深圳某印刷制品有限公司与王某某财产损害赔偿仲裁案,我方代理被申请人,后提起反仲裁申请,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深圳某印刷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并全面支持了反仲裁请求,再次创造了反败为胜的经典案例。  三、部分法律顾问单位及服务的客户:  1.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2.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3.阿里巴巴(中国)集团公司  4.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5.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深圳市英特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刑事辩护案例:  1.办理阿里巴巴(中国)集团公司副总裁刘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此案涉及阿里巴巴(中国)集团公司和腾讯科技技术有限公司两大知名互联网公司,已被国内外媒体多次报道,广受社会关注,在国内外的影响非常巨大。  2.办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高管黄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高达人民币3400万元),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公诉机关认定黄某具有自首情节,法院判决在同为主犯的情况下,黄某最终量刑仅为另一被告人刑期的一半。  3.办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前销售经理、客户经理孙某某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近两千万,在公司内部作为2017年度典型反腐案例宣传,目前已进入审判阶段。  4.办理深圳某知名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涉嫌向广东省某部委单位行贿案,企业负责人尹某被江门市检察机关监视居住,律师介入提交法律意见后,成功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      5.办理地跨深圳、上海、驻马店三市,公安部及省市领导重点关注、河南驻马店建市以来涉案金额最大(高达14.5亿)的肖某某等人涉嫌诈骗罪案。法院最终采纳辩护律师观点,认定肖某某不构成诈骗罪。      6.办理胡润排行榜曾排名前二十的富豪、全国政协委员汪某某逃税案,该案涉嫌逃税金额数千万,经马律师成功辩护,检察院二次变更罪名,二次退侦,直至审查起诉期限届满时,最终采纳律师意见,对汪某某作出了取保候审决定。      7.办理孟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该案历经两次庭审,审委会重点关注此案,最终采纳了马律师对于评估报告中的鉴定瑕疵问题以及不知情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建议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孟某某最终无罪释放。      8.办理海关总署督办的马某某等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该案涉嫌走私金额特别巨大,系海关今年来最为重点关注的案件,经中央电视台多次报道,影响较大,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不起诉决定。      9.办理香港居民赵某贩卖毒品案,该案横跨深港两地,毒品数量较大,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关于“从犯”及“控制下交付”等辩护观点,在检方建议量刑为七到九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0.办理某新三板顾问单位控告赵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成功立案并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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